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律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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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律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

在当前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更是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中小企业积极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的支持与协助。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对于技术创新的保护和运用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专家,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律师可以帮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潜力,为企业制定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律师可以协助企业进行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与注册工作,确保企业的创新成果得到合法的保护。知识产权律师还可以协助企业进行技术合作与转让,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用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知识产权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的登记、维护和监管等。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的运营策略,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知识产权律师还能够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帮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知识产权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也显得尤为重要。知识产权律师能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代表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无论是与他人的知识产权纠纷,还是与其他企业的竞争纠纷,知识产权律师都能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企业制定解决方案,并通过诉讼、仲裁等手段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律师的存在和作用不可忽视。知识产权律师不仅能够帮助企业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还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与知识产权律师的合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积极寻找并与知识产权律师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律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

知识产权律师,是因为专业性太强,尤其是关联领域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从事这一行业的律师不多。

但是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和入世(WTO)之后国际交往的频繁,知识产权律师的空间很大。知识产权领域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垄断、商业秘密等方面,律师的工作是预防、纠纷处理、参与诉讼,这与其他行业律师工作没有分别。关于工资因人、因地区而异,我所接触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并不专精),5年以上的经济方面都不错。

律师专业化,是个未来发展的趋势,每个行业里面都有大量的金矿。只要专业知识储备够,一定会大有前途

就行业热门度以及市场需求量来看,既有律师证又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双证知识产权律师现在非常的稀缺,知识产权又是朝阳行业,现在国家大力支持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各大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也逐渐提高,知识产权律师可谓前景一片光明。代理一件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代理费最少是10万起步。没有律师证,只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也可以出庭代理专利纠纷案件。建议你先考专利代理师。

知识产权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知识产权,从投资人的角度来看,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代表了公司的研发实力,专利证书,特别是发明专力数量的多少,直接明了的证明公司的技术水平有多厉害,在同行中研发的实力有多少投入。另一方面,持续不断的有专利出来,也说明了公司在持续不断的创新,才可以保持其竞争力。以华为为例,其这几年的专利数量惊人,足以让人认识到华为关注研发,关注技术创新的重要程度。华为5G技书能够全球领先,正好证实了其专利带来的优秀的影响

很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是互连式营销创始品牌。关注我学习如何搭建企业文化平台。

目前我们所能接触到的知识产权产品一般包含:商标、专利、版权、等等。

商标:商标包含文字,图形,字幕,数字,造型等。它的作用对我们来说非常的重要,是企业的门面,是客户解读企业的直观感受,包含了企业的愿景,文化,使命等等。

作用的话,产品包装,网站页面,商品上,以及品牌店铺申请等等,用途是十分广的,好的商标能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专利:专利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专利。专利申请主要是为了保护技术或者事保护产品外观造型设计等等。是保护技术的重要手段。拥有足够多的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是构建行业壁垒的护城河。专利有国内专利,国际专利。国际专利有马德里公约,不需要逐个国家申请。是走向国际化的标志和阻碍。

版权一般包含书籍版权和软件著作权。是保护例如海报,画册,书籍,软件的有效手段。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关系到我们企业发展,是企业的软实力,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并且再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知识产权是外来概念,也是外来观念,更是外来的法学内容。大清与欧美列强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是有着观念的、法学、政治学的、经济学的、科学的等广泛的不协调,包括地方官府、少数民族地区、广大百姓。以当时欧美列强的实力,如果真的要地盘儿,战争胜算百分百;吃大清肥肉的说法,不是很有说服力。主要还是互相不理解,积累矛盾,暴力解决——恶性循环不断。

在官本位时代,皇帝权力无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小小的知识产权都没有机会诞生;即便是官僚的权力,也足以让各种产权危在旦夕。人们像苍蝇集糜臭肉上一样,不依附权力就无法过上好日子,丧失了独立性和对世界的探索兴趣,让权力成为信仰——神化官员的能力;实际上这是公权力的本身力量。对公权力错误偏执的认知,错过了研究公权力的可能,让政治学在中国没有得到良好的发育和成长;不仅错过了科学,也错过了诸多社会科学学科。

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激励人们去探索去发现去研究去创作;研发、创造都是有成本的,没人愿意做对自己不利的事;保护知识产权既有利于个人进步和收益,也促进社会以及人类的进步发展。

知识产权与其他产权一样,都需要法律和公权力的保护;否则侵占、抢夺一片混乱,社会就失去秩序和正义。

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产权不能得到保护,自由也没有被保护的理由;既然丛林法则主导,那就没有什么不能抢的。

现代文明社会都保护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保护自由和生命安全不受侵犯,坚持权利和尊严平等,致力于法治社会建设;法律成为人们的共识和契约。

现代发明创造成本越来越高,投入非常巨大;从国家层面看科研投入,中国已经排在世界第二位,距离科研投入第一的美国越来越近,每年登记的专利数量世界第一;假以时日,中国会成为创新型国家。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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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使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开头、图案的集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10年。

申请专利即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生产推销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得)。

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及时申请专利就是要防止其发明创造成果被他人随意使用,丧失其应有的价值。及时申请专利是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防止竞争对手将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从而确保自身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安全可靠性。

专利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哪个国家受到法律的保护,别国则不予保护。

知识产权包括很多方面,到是品牌商标的保护应该是第一位的,否则品牌名称不是自己的。

如果自己的品牌不注册,让别人注册了,一旦你的广告做了很多,品牌知名度很高,拥有和你品牌一样的人就会去做同样的产品,扰乱市场,有可能还会告你使用他的商标。这就是现实,知识产权首先从注册品牌商标开始!

知识产权来说是保护知识经济的核心,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通过自己劳动合法赚钱的人都值得尊重,知识经济里面有专利权,版权等很多种权利,是知识性人才生存的关键,知识性人才也是人也需要吃饭养家,他们的成果也是辛勤劳动的结果,如果有人随意侵犯别人的权利必将威胁知识性人才的生存空间去,如果生存空间遭受挤压,那么将有很多人不在从事知识型工作,社会谈何进步,文化谈何繁荣,所以知识产权很重要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知识产权是外来概念,也是外来观念,更是外来的法学内容。大清与欧美列强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是有着观念的、法学、政治学的、经济学的、科学的等广泛的不协调,包括地方官府、少数民族地区、广大百姓。以当时欧美列强的实力,如果真的要地盘儿,战争胜算百分百;吃大清肥肉的说法,不是很有说服力。主要还是互相不理解,积累矛盾,暴力解决——恶性循环不断。

在官本位时代,皇帝权力无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小小的知识产权都没有机会诞生;即便是官僚的权力,也足以让各种产权危在旦夕。人们像苍蝇集糜臭肉上一样,不依附权力就无法过上好日子,丧失了独立性和对世界的探索兴趣,让权力成为信仰——神化官员的能力;实际上这是公权力的本身力量。对公权力错误偏执的认知,错过了研究公权力的可能,让政治学在中国没有得到良好的发育和成长;不仅错过了科学,也错过了诸多社会科学学科。

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激励人们去探索去发现去研究去创作;研发、创造都是有成本的,没人愿意做对自己不利的事;保护知识产权既有利于个人进步和收益,也促进社会以及人类的进步发展;明确的产权,方便交易。

知识产权与其他产权一样,都需要法律和公权力的保护;否则侵占、抢夺一片混乱,社会就失去秩序和正义。

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产权不能得到保护,自由也没有被保护的理由;既然丛林法则主导,那就没有什么不能抢的。

现代文明社会都保护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保护自由和生命安全不受侵犯,坚持权利和尊严平等,致力于法治社会建设;法律成为人们的共识和契约。

现代发明创造成本越来越高,投入非常巨大;从国家层面看科研投入,中国已经排在世界第二位,距离科研投入第一的美国越来越近,每年登记的专利数量世界第一;假以时日,中国会成为创新型国家。

一旦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小到几百万大到几亿赔偿,都是正常情品牌商标、产品名、图标、软件、域名等都是知识产权。注册申请的时间越早越好。苹果向诺基亚支付20亿美元,解决专利争端。

知识产权对保护创作者权益,激发创造者产能,维持市场公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现状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版权)、货源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其它智慧成果,原产地名称,植物新品种。

从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

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专利证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典型的智力密集型企业,追求产品的创新和市场的开拓是其发展的原动力,往往对消费者需求拥有敏锐的嗅觉和洞察力,是世界各国经济创新体系中最活跃、最具效率的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在全国中小企业中仅仅占到3%,但其申请的发明专利却占到全国专利总数的65%,实现的新产品开发约占全国总量的80%,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步履维艰,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压力,融资难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内涵与发展(一)知识产权质押的内涵 具体为:(1)知识产权质押概念。我国《担保法》规定,知识产权质押是指产权所有者即债务人将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移交给债权人,以此作为对债权人债权担保的行为。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偿债义务时,债权人享有该知识产权拍卖或者折价变卖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权。(2)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类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有:一是以知识产权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作为质押,是指在贷款时将知识产权的权利证书提供给债权人作为借贷的质押,当借款人不能依约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知识产权的权利证书拍卖,用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二是以知识产权的权利凭证作为质押,是指债权人希望企业以其知识产权可能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为担保,包括利用该知识产权生产出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授权允许他人使用该知识产权产生的收入;三是以知识产权为担保获得第三方所提供的信用增强或者信用担保,是指由第三方为知识产权提供信用加强从而获得债权人的贷款,或争取较高的贷款数额。目前主要有第三方直接提供担保和第三方间接提供担保两种方式。第三方直接提供担保是指第三方直接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从而获得债权人贷款,而知识产权所有者以该知识产权未来现金流向第三方提供担保。第三方间接提供担保是指知识产权所有者以该知识产权为担保直接向债权人融资,由第三方承诺若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资金则由第三方负责偿还的担保方式。(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 2006年9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人民银行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讨论会,首次就知识产权质押问题公开征询意见。截至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批复了16个知识产权质押试点单位。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自2006年1月到2011年6月,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质押数量累计已达到3361件,总金额达318.5亿元人民币,知识产权质押金额年平均增长额达到70%,质押合同登记数量持续五年保持高速增长。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存在的问题与可行性分析(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1)知识产权评估难度大,评估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抵押融资,首要问题就是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知识产权的时效性、无形性和价值不稳定性使得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难度较大。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市场需求波动性增加,新的专利技术和新产品的出现可能会使原有专利的价值下跌甚至失去价值。知识产权均有保护期限,超过期限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共产品,不具有排他性,也就不能再为知识产权持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因为也就无法再作为抵押品获取融资支持。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建设不健全,缺乏权威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不同的资产评估公司对同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结果不尽相同,无疑会对银行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带来负面影响。(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担保法》《物权法》《著作权法》对知识产权质押作了规定,但这些规定未针对不同知识产权作出不同的规定,实际操作性不强。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只对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质押融资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它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如商号权、原产地标记权等都未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当遇到侵权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出现纠纷时,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可能导致借贷双方的成本大幅度增加,银行面临的风险增大,这也使得银行贷款更为谨慎。(3)配套制度与服务不完善。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市场并不完善,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对知识产权的评估、变现系统不信任。知识产权变现性较差,被质押的知识产权处理相对困难,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变现还受地域性、时间性、排他性的限制,中小企业信贷的高风险性,阻碍银行介入中小企业的步伐。我国知识产权抵押登记制度尚未健全,抵押担保登记程序复杂,部门分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同一知识产权重复抵押担保获取贷款、增加贷款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问题。另一方面,冗杂的登记程序和过高的借款成本也会使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放弃使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4)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一方面中小企业缺乏维权意识,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加重视,未采取合理有效的侵权防范措施,使知识产权价值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盗用他人知识产权,复制或仿制他人的产品,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对于知识产权合法、有序地转让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导致知识产权的变现相对困难,变现成本也较高。(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行性分析 具体为:(1)政策助力质押融资快速发展。为保障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类担保机构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融资价值,开展多种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同时探索适宜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评估及流转的管理机制。(2)政府牵线搭建知识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局通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以及重点工业园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项目,为金融机构挖掘优质资源;与银行合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如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和镇江市政府共同主办了镇江市银企专利质押对接会,26家创新型企业的138件专利获得了镇江中行等6家商业银行2010年度1.3亿元的集中授信,实现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成功对接。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典型的智力密集型企业,追求产品的创新和市场的开拓是其发展的原动力,往往对消费者需求拥有敏锐的嗅觉和洞察力,是世界各国经济创新体系中最活跃、最具效率的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在全国中小企业中仅仅占到3%,但其申请的发明专利却占到全国专利总数的65%,实现的新产品开发约占全国总量的80%,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步履维艰,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压力,融资难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内涵与发展(一)知识产权质押的内涵 具体为:(1)知识产权质押概念。我国《担保法》规定,知识产权质押是指产权所有者即债务人将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移交给债权人,以此作为对债权人债权担保的行为。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偿债义务时,债权人享有该知识产权拍卖或者折价变卖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权。(2)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类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有:一是以知识产权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作为质押,是指在贷款时将知识产权的权利证书提供给债权人作为借贷的质押,当借款人不能依约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知识产权的权利证书拍卖,用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二是以知识产权的权利凭证作为质押,是指债权人希望企业以其知识产权可能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为担保,包括利用该知识产权生产出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授权允许他人使用该知识产权产生的收入;三是以知识产权为担保获得第三方所提供的信用增强或者信用担保,是指由第三方为知识产权提供信用加强从而获得债权人的贷款,或争取较高的贷款数额。目前主要有第三方直接提供担保和第三方间接提供担保两种方式。第三方直接提供担保是指第三方直接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从而获得债权人贷款,而知识产权所有者以该知识产权未来现金流向第三方提供担保。第三方间接提供担保是指知识产权所有者以该知识产权为担保直接向债权人融资,由第三方承诺若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资金则由第三方负责偿还的担保方式。(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 2006年9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人民银行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讨论会,首次就知识产权质押问题公开征询意见。截至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批复了16个知识产权质押试点单位。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自2006年1月到2011年6月,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质押数量累计已达到3361件,总金额达318.5亿元人民币,知识产权质押金额年平均增长额达到70%,质押合同登记数量持续五年保持高速增长。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存在的问题与可行性分析(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1)知识产权评估难度大,评估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抵押融资,首要问题就是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知识产权的时效性、无形性和价值不稳定性使得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难度较大。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市场需求波动性增加,新的专利技术和新产品的出现可能会使原有专利的价值下跌甚至失去价值。知识产权均有保护期限,超过期限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共产品,不具有排他性,也就不能再为知识产权持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因为也就无法再作为抵押品获取融资支持。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建设不健全,缺乏权威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不同的资产评估公司对同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结果不尽相同,无疑会对银行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带来负面影响。(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担保法》《物权法》《著作权法》对知识产权质押作了规定,但这些规定未针对不同知识产权作出不同的规定,实际操作性不强。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只对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质押融资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它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如商号权、原产地标记权等都未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当遇到侵权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出现纠纷时,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可能导致借贷双方的成本大幅度增加,银行面临的风险增大,这也使得银行贷款更为谨慎。(3)配套制度与服务不完善。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市场并不完善,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对知识产权的评估、变现系统不信任。知识产权变现性较差,被质押的知识产权处理相对困难,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变现还受地域性、时间性、排他性的限制,中小企业信贷的高风险性,阻碍银行介入中小企业的步伐。我国知识产权抵押登记制度尚未健全,抵押担保登记程序复杂,部门分散。一方面,容易造成同一知识产权重复抵押担保获取贷款、增加贷款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问题。另一方面,冗杂的登记程序和过高的借款成本也会使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放弃使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4)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一方面中小企业缺乏维权意识,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加重视,未采取合理有效的侵权防范措施,使知识产权价值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盗用他人知识产权,复制或仿制他人的产品,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对于知识产权合法、有序地转让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导致知识产权的变现相对困难,变现成本也较高。(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行性分析 具体为:(1)政策助力质押融资快速发展。为保障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类担保机构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融资价值,开展多种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同时探索适宜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评估及流转的管理机制。(2)政府牵线搭建知识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局通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以及重点工业园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项目,为金融机构挖掘优质资源;与银行合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如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和镇江市政府共同主办了镇江市银企专利质押对接会,26家创新型企业的138件专利获得了镇江中行等6家商业银行2010年度1.3亿元的集中授信,实现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成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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