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是指在本国享有较高知名度、业内声誉较高,商品及服务质量较高,被公众广泛认知、信任和使用的商标。驰名商标是一个企业重要的资产和品牌形象,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护驰名商标,国家制定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该规定首次发布于1997年,随着国内外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而不断完善,目前最新的版本是2017年修订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1.商标先注册并在市场上使用三年以上;
2.商标在所涉及的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声誉;
3.商标代表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较高质量和较好的信誉;
4.商标被公众广泛认知和使用。
二、驰名商标申请认定程序
1.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业人士进行审核评估;
3.审核评估合格后,公开征求意见;
4.征求意见结束后,组织专业人士进行再次审查;
5.审核后,作出认定决定。
三、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1.增加驰名商标权利人的权益,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侵权责任;
2.侵犯驰名商标权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并受到法律制裁;
3.加大执法力度,对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
4.鼓励和支持驰名商标维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为企业保护驰名商标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既是对驰名商标的信誉和权益保护,也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和促进。因此,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到驰名商标的价值和重要性,尽快提出申请,并加强维权意识和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