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几次修订

浏览: 0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旨在保护国内外著名商标的权益,促进商业竞争的公平秩序。该规定自2003年实施至今,经历了几次修改和完善。

第一次修订:2006年

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主要内容有:1.规定了申请驰名商标的材料及程序;2.明确了驰名商标认定主体;3.规定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4.规定了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次修订:2014年

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主要内容有:1.进一步完善了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和程序;2.规定了驰名商标公示的形式和内容;3.扩大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4.加强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三次修订:2021年

2021年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最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前两次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更新。主要内容有:

1.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进行了修订,将华语词汇的使用界限放宽至使用范畴内的全球应用。同时,明确了对驰名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

2.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进行了再次强化,扩大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使用商标的领域、商标的时间和地点等。

3.注重保护商标的知识产权,增强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规定了侵权方式和惩罚措施。

4.划定了驰名商标使用授权的范围和程序,保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总体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不断完善和修订,促进了全球商标的交流和合作,保障了商标持有者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